通知公告
检察动态 当前所在位置: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 检察动态 > 检察动态 >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1-14  来源:未知

2021年第三季度,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宣“三个规定”知识再宣传、再学习,坚持把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作为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公正廉洁办案的重要举措,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做到“应填尽填、应报尽报”,用实际行动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7月至9月,九寨检察人员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件。从填报主体上看,员额检察官3人,检察官助理1人,占比分别为75%、25%;从填报内容上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4件,占100%;从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主体上看,被害人家属2人,犯罪嫌疑人家属2人,占比各为50%;从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方式上看,来人3人,电话1人,占比分别为75%、25%;从与填报人的关系上来看,均为“其他”,不存在领导干部、亲友和熟人过问、干预或插手检察人员办案等情形。

下一步,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内部监督,时刻把规矩纪律挺在前,严格规范检察办案行为,确保检察人员始终能够依法独立公正廉洁办案,为促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