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位于九寨沟县城新区,占地面积2200余平方米,恢复重建于1978年9月,1998年由原南坪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现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等5个内设机构和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派驻南坪镇检察室、派驻漳扎镇检察室等3个派驻机构。全院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5人,现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25人,其中:男性干警13人、女性干警12人;员额检察官9人、司法辅助人员9人、司法警察2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大学本科以上文化24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占96%,专科1人;中共党员19人;藏羌回少数民族共10人,汉族15人。核定工勤编制2人,现有工勤人员2人。聘用制书记员9人。
近年来,本院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实现“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的时代,新的使命。我院全体干警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并以此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坚持在解放思想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思路,振奋精神,奋力开拓,努力续写我县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铸就检察事业的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