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节选)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7-24 来源:未知
1.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 严禁违反规定办案或者以案谋私、以权谋私。
3. 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4. 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5. 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6. 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7. 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8.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9. 严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2019 - 2024 版权所有: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蜀ICP备10003357号-1
主办: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维护:四川机构网
电话:0837-7732085 Email:jzgjcy@163.com 网站访问量:
主办: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网站维护:四川机构网
电话:0837-7732085 Email:jzgjcy@163.com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