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县检察院与县法院会签文件加强 财产刑执行协作配合监督机制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11-22 来源:未知
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财产刑执行活动中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财产刑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刑罚执行权威。2019年11月18日,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工作配合的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共17条。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明确法检两家相关部门每个月进行一次数据核对,确保财产刑执行案件数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二是建立案卷查阅配合机制。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以向县法院调阅相关财产刑执行案件材料,法院给予必要协助。
三是明确规定了对财产刑执行中适用书面纠违的八种违法情形。
四是明确了财产刑执行协作机制。规定对财产刑执行过程中,对五种情形,法院可以邀请检察院派员进行监督。
五是建立联系制度。由双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联络事宜,规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研究财产刑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参加座谈。 2019 - 2024 版权所有: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蜀ICP备10003357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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