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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线上”专项检察 助力疫情防控期社区矫正工作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4-09  来源:未知

       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预防控制的严峻形势,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2月20日上午,九寨沟县检察院运用县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线上”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并就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监督检察,防止脱管、漏管,防止社区矫正人员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切实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九寨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登翠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志华、司法局局长王成双等一起通过远程视频查看了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社区矫正人员近期内身体状况、历史轨迹、请销假情况进行了重点检察。

       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局长王成双介绍了社区矫正工作疫情期间采取的具体防控工作措施,包括从严管理社区矫正人员请假外出、取消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采取电话报告、微信报到、系统定位等措施,有效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聚集活动,确保监外执行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了九寨沟县社区服刑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督促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陈登翠副检察长提出三点工作建议:一是创新工作管理方式。在疫情特殊时期,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切实加强监管,运用电话、微信、系统、视频等“线上”监管模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控和分析,做好管控和登记,做到信息互通,加强特殊时期的管控;二是抓好学习教育引导。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宣传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疫情相关宣传知识,进行教育引导,确保社区矫正人员认真了解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自觉做好防护工作,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信谣、不传谣;三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严格请销假制度,从严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进一步消除疫情传播风险,对于个别乡镇司法所所长因疫情管控未及时返岗的,要做好工作统筹,确保对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去向明,防止脱管漏管。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志华对疫情特殊时期,利用“线上”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的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检察院、司法局加强工作衔接,在疫情特殊时期提高政治站位,丰富工作举措,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

     截止目前,九寨沟县所有社区矫正人员及家属没有受感染疫情发生,社区矫正工作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