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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暖民心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4-28  来源:未知


  今年3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人米某(系未成年人)及监护人陈某通过电话及微信视频方式向我院提出救助申请,经承办检察官审查,米某家庭特别困难,符合事实孤儿构成条件,根据《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我院领导及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向上级报批等流程,今日对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0000元。

救助金发放完毕后,陈登翠副检察长对老人平时的生活情况再次进行了询问,叮嘱她一定要将救助金专款专用,改善生活,并鼓励她一定要让申请人米某努力认真学习、自强自立,用知识改变命运,用优异的成绩和实际行动回报老人的养育和党和政府的关心。

此次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为申请人解了燃眉之急,在得到救助对象及群众高度评价的同时,彰显了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