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出社区矫正法实施后首份检察建议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8-28 来源:未知
2020年7月3日,九寨沟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司法局发出关于及时抄送解除社区法律矫正法律文书的检察建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后,九寨沟县检察院发出的首份检察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将解除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文书及时抄送执行地县级人民检察院。2020年以来,我院一直未收到九寨沟县司法局关于解除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导致不能有效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数据,不能更好履行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
2020年7月7日,我院收到九寨沟县司法局回复,该局表示将严格按照新实施的《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时将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及时送达相关单位,同时将2020年以来解除社区通知书全部抄送我院。通过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法律监督,及时发现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法律权威和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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