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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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四举措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7-01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盘和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九寨沟县人民检察院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结合该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县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各内设部门的资产逐一进行盘查盘点,并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查登记表。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该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明确清查基准日期、清查的内容步骤、实施的规范要求等,使相关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规范操作。为使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统筹合作,各司其职,各内设部门密切配合,在实物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好相应表格的填写,由专人对资产进行实物盘点、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提出解决方案,切实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四是强化纪检监督,完善制度。纪检组长和纪检组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各内设部门的自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集中清查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大家要依法依规办事,严明工作纪律,做到清点准确,高质量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目前该院已完成自查清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摸清了家底,核实了资产,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